请注意以下关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请求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
首先,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其次,该书面申请需明确注明被调查方的姓名或者单位名、地址等基本信息、拟取证的证据内容以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具体原因和其他需要证明的事项;
再次,这一申请应在举证期限结束之前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前提交;
最后,如果法院对该申请未予批准,则会向申请人发出相应通知;对此,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有权在接到通知之后的第三日起,以书面形式向审核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复议,而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