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科技领域中,职务发明创造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概念。
它特指那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规定,在执行本单位职责或主要运用本单位物质和技术设备而进行的科研项目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
这些创新成果在申请专利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自然归属所执行本单位的机构,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该单位便成为相关专利的合法持有人。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