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问题,这与在婚姻生活中所发生的暴力现象颇为相似,其隐蔽性之强使得普通社会大众难以察觉,然而这两者均应视为家庭暴力范畴,并同样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的制约。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特定目的,采用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施加其他恶劣手段,致使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在身心上遭受一定程度损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