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遭受到了家庭暴力方面的侵害,应本着积极作为的态度向您常住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对人身保护命令的申请意向。
同时,寄希望于能在加害者及其常见居住地或是家庭暴力事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人身保护令相关事宜。
此外,为确保申请的有效性,请务必提供充足的相关证据。
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建议您选择以书面申请的方式来表达;若确实存在书面申请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以口头申请的方式进行,但需要人民法院详细记录。
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提交申请时,必须要明确掌握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要求,并且要详述目前正遭受家庭暴力或是可能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现实境况。
在具体的实施中,需清楚地了解到,申请人必须要将申请书送交到其本人,或者是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
明确的被申请人的情况、具休的请求要求以及对于当事人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即将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实际情况。
若由于某种不得已的客观原因,使得受害者无法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话,则可以由受害者的近亲家属或者相关组织予以代为申请。
这些相关组织或者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害人身处的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女联合会、公安机关或是检察机关等等。
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物来说,其不仅仅局限于伤口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會機構的相關記錄或證明、加害人的保證書,甚至包括加害人的手機短信息等。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过程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