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携枪者在遗失枪支之后未能及时呈报的情况,如果最终导致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法律责任,便有可能被定性为“遗失枪支不报”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即第129条,我们可以明确看到,那些依法具备公务配枪资格的专业人士,如果在遗失枪支后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呈报,并因此引发了恶劣的后果,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甚至更严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