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员工因故缺勤七个工作日内,雇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适当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即可轻易地开除员工。
实际上,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当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妥善的处置。
依此照例:
若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怠工1至3日,将扣除其当月两天基本薪资作为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员工无故旷工天数超过三日且未达七日,则单位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协议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然而,如果员工无人事责任的旷工行为持续超过七日,雇方可直接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解除相关聘用与劳动关系。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即便员工因违规而遭到解雇,但由于并非其本人自身意愿选择失业,因此依然有机会申领社会保险提供的失业救济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