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因工负伤且未购买社会保险时的赔偿问题,我们了解到,在此情况下,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详尽内容如下:
首先,对于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雇主单位内工作的任何人因工负伤的情形,责权应落在该用人单位身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需向受伤员工支付相应费用。
当员工有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时,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2)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的文本复印件或其他能够明确记载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包括实际或潜在的劳务关系,以及人资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3)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患病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也需一并提交给相关机构。
此外,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单位若发生工伤事件,则所有相应的待遇均须由用人单位直接负责支付。
最后,如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本应参加工伤保险却故意拒绝,此行为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严肃处理和纠正。
希望以上信息对各位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