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在下达拘留通知时,我们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我们会以电话或信件等多种渠道向您的家人传递有关信息;
其次,若您的家人在场,我们会采取当面传达的方式进行通知;
最后,针对您的家人并未亲自在场的情况,我们会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如以短信或传真以及拨打市话的方式来传达给他们。
通常情况下,逮捕消息会以书面形式公布于众,即发放《刑事拘留通知书》告知家属;
然而,根据实际情况,拘留其实也可能仅通过电话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