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前暂无法偿债,可尝试与债权方商量分批还款,延缓日期或宽限债务负担。
若是对方不肯延缓或减轻债务压力,您需面临诉讼,而后需充分准备并努力争取在庭审中达成分期偿付或设定期限的协议。
然而,若对方仍坚持拒绝,法庭可能对您实行全额债务短期内偿清要求。
在此情况下,若具备偿还能力而故意不履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这并非刑事责任而仅是民事纠纷,所以请放心,强制执行并不等同于坐牢。
假如确实无力承担,即便胜诉,法院执行人员也将了解您的实际情况,无法进行有效执行。
只有在有能力而恶意不还款时,法院才有权力逮捕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