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况,便可以直接进行财产分割而无需先行解除婚姻关系:
1.一方有故意隐瞒、私自转让、非法变卖、蓄意毁坏或大规模挥霍夫妻共有财产的恶劣行径,甚至还伪造了互相之间的负债以谋求不当得利,对于此种严重侵害夫妻共有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直接进行财产分割;
2.如夫妻中的一方因年老体弱需要长期看护、照料,但另一方却拒绝承担起应尽的扶助和赡养责任,以致于病人罹患重大疾病急需治疗时所需的医疗费用无法得到及时足额的支付,这种情况下,患病一方可直接提出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