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房屋过程中,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将对承租者造成损失,若双方已达成共识的,则应依据协议内容予以赔偿;
倘若未能事先商定的,便需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来处理赔偿事宜。
若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指定的责任或其履行行为并不足以满足约定要求时,则必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以及负担赔偿损失等多项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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