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协议是否仍有效

夫妻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协议是否仍有效

夫妻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协议是否仍有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7-30 12:07:00 已帮助81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协议是否仍有效
在夫妻之间缔结财产协议方面,前提条件必须具备两个重要要素:
其一是协议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表达真实意愿;
其二是该协议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规范,针对夫妻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以及个人婚前已有财产的权属安排,夫妻双方享有自主权,可自由进行约定,决定这些财产究竟归属何方所有、双方共有的比例或部分归属于双方所有,部分则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及个人婚前已有的财产的约定,它对各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与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