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之时,劳动者的薪资是应在当日得到全额结算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结束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一次性付清职工的薪资款项,并通常需以货币形式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劳资双方共同依法达成了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工资结算的具体时间可以按照协商约定的日期进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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