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员工自然享有请事假的权益。
此项权益源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原则,即在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前,双方的雇佣关系依旧存在。
因此,倘若员工在这一阶段因个人事务需请假处理,便须获得用人单位的许可。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