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求之举动即为盼望和他方缔结合约的意向表达;
而承诺则是被央求人赞同央求之意向的表达。
央求的阐释务必具体且明确;
而承诺应当以书面声明的方式来作出,当承诺生效之际,合约也随之正式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