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潜在的风险与隐患:
首先是卖方资质风险。
为了确保卖方身份的真实性以及该房产的所有权结构清晰明了,需要仔细审查卖家的个人信息,包括确认其是否为该房产的唯一合法权益人,并且询问其家中所有权力成员对于出售房产的态度。
未经这些权力成员的共同同意,房产的转让手续将无法取得法律效力;
其次,防范不良中介人员的欺诈行为也是至关重要的。
由于个别违法中介以超低价位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来诱使购买者上钩,因此针对明显低于市价且无法实地查看的房屋,必须谨慎对待;
最后,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虽然有些业主已经拥有该房产多年,但他们并未明确说明自己是如何取得所有权的,以及该房产是否被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所抵押,若想全面了解房产的产权状况,务必请专业人士协助并到当地的交易中心进行深入细致的产权调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