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针对盗窃罪这一违法行为,其刑事定性以及相应刑罚程度的评估往往与被盗物品价值规模密切相关。举例而言,若涉案盗窃金额仅为数百元人民币的话,在普遍情况下,该案件尚不足以符合该法规所定义的"数额较大"这一定义标准,因而不适用与该违法行为相关的量刑条款。然而,即便盗窃金额相对较小,但若存在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等其他相关犯罪情节,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适用于其他相关条款或规定。若经查证,涉案金额确实微乎其微,且无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该案件有可能无法构成犯罪,或者仅需承担较轻微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涉及到盗窃金额仅为数百元人民币的案件,我们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