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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家属申请条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实施取保候审后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否则也应考虑取保候审;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样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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