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程序中,有一方主张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开展平等且深入的商议,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的争议问题;
若是在协商阶段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目的庭提起诉讼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况,参考适当照顾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及其倾斜于无过失责任方利益的原则来完成裁决。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方式,通常采取平均分割为基本准则,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考虑到生产、生活所需以及财产源泉的多样性等因素,局部差异化的安排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
此外,在未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其婚前资产归属各自所有、共同持有或部分性质属于个人所有、部分性质归属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当夫妻面临离婚之际,根据约定进行处理应成为首选策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