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团伙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满足上述几个特定条件,则可望获得缓刑判决。
即对于那些因抢劫罪行受到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罪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有可能获得缓刑的裁决权。
在这些特定条件中包括,罪犯必须为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孕妇,或者已经满了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同时还要具备如下几个必要条件才能获得缓刑裁定:
首先,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应较为轻微;
其次,罪犯应展现出真诚的悔过态度;
再次,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