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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7-30 09:04:01 已帮助16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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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在有关部门进行法定程序离婚之后,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并不必然具有可撤销性。
此举仅限于尚未完成全部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如果此类情况确实存在,当事人有权对已签署的离婚协议提出异议与否认。
但若双方已经按照法规规定,完成了所有离婚手续的办理工作,那么关于解散婚姻关系方面的决定将不再有反悔的余地,然而,对于离婚协议内涉及的非核心条款或事项,当事人仍有权利提出异议与申请撤销。
至于财产分配等相关问题的反悔事宜,需在离婚手续正式办理完毕后的一年之内提出上诉;
对于发现配偶隐瞒、隐匿共同财产及其他重大财务信息的情况,有权于离婚后的三年之内提起仲裁请求。
如经司法诉讼程序审理,确认不存在欺骗、威逼等违法行为,法院便将依法裁决驳回原告的申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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