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朋友被以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几天

朋友被以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几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一条明文指出,若公安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而被警方拘押之人,经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时,应在此人被执行拘留之后的短短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殊情形下,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期限最多可延迟至四日。针对那些流动性作案、惯常性作案以及群体性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他们得到审查批准期限,甚至可延长至足有三十个自然日为止。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请求文件后的七日之内,根据各种证据和事实情况,做出相关逮捕与否的决策。因此,当您的朋友因涉及开设赌场罪名,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有责任在短短的三日内向上达人民检察院提交针对其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若实际情况有些许复杂,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给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限,最多也只能延迟到四天而已。在此前提下,若是发生了流动性作案、惯常性作案或是群体性作案等重大事件,且您的朋友位列其中,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时限则可以达到三十个自然人之日。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请求文件之后,他们应该在七日内依据所有有关证据及现实情况,做出是否批捕的最终决定。最后要强调的是,当您的朋友因涉嫌构成犯罪而被警方拘留之时,理论上来说,从被拘留的那一刻起,直至三十个自然日结束,他们都将继续处在拘留状态之中。具体拘留期限的长短,将会受到各式各样的案件事实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决策影响而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