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上限取决于罪行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规定。若猥亵罪的法定最高刑度未满,且在五年内的有期徒刑,则此时的追诉时效期限即为五年;若罪行涉及到的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范畴内,那么对应的追诉时效期限将设定为十年;反之,若法定最高刑超过了十年则期限将为十五年;若最终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追诉时效的期限就会被拉长至二十年。当然如果在经过这漫长的二十年后仍然认为必须对该案进行追诉的话,就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因此,对于猥亵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我们需要根据该罪行所对应的具体法定最高刑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