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进行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诉,并且情节严重者。若所诬告的罪名涉猎到强奸,则诬告陷害罪的量刑将按实际情形而定。若诬告行为并未产生严重恶果,依据相关法条,诬告之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惩罚。反之,若诬告行径却造成严重的后果,例如误导司法部门对被诬告者实施妥当刑事追究,这种情况下,施加于诬告者身上的刑罚将扩展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诬告者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那么刑罚打击力度将会加大,相应地加重其罪责。故此,诬告涉及强奸罪的最高刑罚依据诬告行径的案情本身及其已产生的不良后果而定。若案情严重且已经产生严重后果,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诬告者身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那么其所承受的刑罚恐将更为严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