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掘陶瓷土如若未得到适当许可证,而且涉及到的规模颇大或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非法采矿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三百四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如果这种情况是在情节严重的前提下出现,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要处以罚金。而如果情节极其严重,则可能会遭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罚,同样仍然需要支付罚金。倘若非法挖掘瓷土的行为导致了环境的极大破坏,那么我们还应当视其是否符合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若确实如此,那么我们将可能面对双重指控。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自然需要依据具体案情以及法院的自由裁量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