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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刑事拘留要多久开庭

偷窃刑事拘留要多久开庭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29 16:43:51 已帮助16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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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刑事拘留要多久开庭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庭审期限应当控制在两个月以内宣告判决,最晚至迟也不应超过三个月。然而,若遇特殊情况存在,如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大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时,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审理期限延长至三个月;倘若因特殊情况仍需延长,则须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此外,当人民法院变更管辖权的案件发生时,其审理期限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向人民法院移交之后,人民法院将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关于盗窃案件,由于其属于公诉案件范畴,且若案情相对简单,无上述特殊情况出现的话,通常应在两个月内进行开庭审判并宣告判决。但若遇到上述特殊情况,审理期限便有可能被延长。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与审查起诉的进展情况、辩护方的准备状况等诸多因素,同时亦受到法院工作安排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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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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