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权益纷争所引发的诉讼案件,通常其所需的审理周期大致维持在六个月左右。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法院正式接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书并对之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之后,确认该起诉文书完全符合法定的起诉要求,那么就必须在七日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正式立案。然而,如果被告方坚决主张事实清晰、案情相对简单并且适宜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那么法官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一审的审理工作;而对于那些更为复杂的案件,则需要在常规的六个月期限内作出一审判决。除此之外,若有任何非上诉方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均可以向上级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申请,进而启动二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