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受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欺诈行为,双方当事人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谈判。在这个过程中,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任何欺诈或误导购房者的意图和表述,引诱购房者签订房屋购买协议,进而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购房者则拥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上述相关的民事行为作出裁定并撤销其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