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明文规定,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若13岁的青少年涉嫌犯有强奸罪,那么依据上述法律原则,他们将无法被法庭判处刑罚。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代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法律上就不受任何约束或者处理。警方及其他相关机构仍会对此类事件展开相应的调查,采取适当的隔离保护措施,对涉案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以及其他形式的矫正治疗,同时也会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援助与支持。此外,作为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他们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确保自己的孩子不再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