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假如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相关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者以及承包商或者与其乘坐同一辆汽车的乘客蓄意指示犯罪嫌疑人行使逃离现场的行为,从而导致受害人身处于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的状况并最终因此丧生的,这些人将作为共同犯罪中的一员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审判。
此外,对于那些故意指示他人逃离现场,造成高危交通事故的人,不仅需要吊销其机动车驾驶执照和终身禁止再次获取驾驶证书,还应按照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己并不参与交通肇事行为的人,不应给予过于严厉或者不当的惩罚措施,如吊销其机动车驾驶执照或终身禁驾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