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解雇的员工需给予经济补偿,这是按照从事被解雇工作的年限来衡量的,每多做满一年便可额外获取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至完整一年者,则以整年度计算;
而工作时间尚不足六个月者,将给予其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