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凡是投身于介绍卖淫罪相关案件的犯罪者,皆有可能遭到拘捕。然而,是否能够获得保释等待审判则需要根据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涉案人员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考虑。若投案者并未对社会构成明显威胁,例如其行为并无阻碍证人出庭作证、逃避法律责任或者再次实施犯罪之虞,那么法院或公安部门便有可能批准其保释等候审判。然而,对于那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申请保释的成功率相对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