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提供以下详细资料:
1.申请文书:应由涉嫌犯罪人员、被告人员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士、辩护人员亲自撰写,表述明确地请求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
2.身份证明文件:指附有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人员之身份证件,以及申请人(例如家属或律师)的身份证明文件。
3.现居住地址与联系方式:确保司法机构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与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人员取得有效联系。
4.担保方式证明文件:如保证金的银行存款证明或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5.案件相关材料:如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病历报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用以证明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