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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证明办理取保候审了

当您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之后,通常会收到一份具备正式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作为凭证。这份珍贵的文件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并颁发的,名称为《取保候审决定书》。在该文书中,将会详尽地记录下被取保候审人员的个人信息、采取何种形式的担保措施(例如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具体的担保条件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您可以凭借这份文件来证明自己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的监管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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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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