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取保候审之人员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报到,恐将遭受取消取保候审、予以罚款乃至拘留等严厉惩戒。此举将会对您所涉及的法律诉讼进程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对您的案情作出不利于您的判决。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司法机构取得联系,向其详细阐述未按时报到的具体缘由,或者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报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