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业主逾期未缴超过了预定的物业费用付款期限,物业管理方便有权提出诉讼,且无任何时间之限。
需郑重提醒各位业主,若如期拖欠物业费用,物业管理方不得擅自采取停止电力供应、水务输送、暖气供应及煤气供应等强制手段以催收物业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