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分割问题,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理。
首先,若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双方对此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力,且在离婚状况下,也应遵循公平原则对所有资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如仅为单独一方所有之财产,则在离婚过程中无需对其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