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主动选择不再续订合同的情况下,是不能够申领失业救济金的。
关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有以下几点明确的规定:
首先,当事人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参加了失业保险;
其次,在所服务的公司以及个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缴足了至少1年的相应费用。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并非自身意愿导致就业终止,也就是说失业人员本身并不希望失去工作机会,但是由于自己无法控制的外在因素致使就业中断。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