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凭证不幸遗失,亦可尝试向
债务人追偿贵重财物。
首先,建议您与
债务方进行友好磋商,以确认是否能够达成新的
还款协议,在签署这份新协议时,请务必确保对方已经明确知晓并认可了
借条已经遗失的事实。
只要上述措施得以顺利执行,那么这份协议便同原始的借款凭证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
假使债务人未能如约还款,您仍有权利通过收集相关
证据并向法庭提
起诉讼进行维权。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