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抢劫罪这一犯罪类型,其基本特征是以非法占有的意图为动机,通过暴力手段、恐吓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在现场直接针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强行夺取他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亲属之间的关系并不能成为影响抢劫罪成立与否的因素,只要满足了该罪行的全部构成要素,不论受害者身份如何,都将被视为抢劫罪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