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行为人并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然而,本罪行明确规定,行为人必须是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依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或者资金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因此,如果行为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相关行为,那么他们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事发之后,行为人仍然未能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制止,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包庇或者纵容罪犯,从而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