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环保延期并非不可抗力范畴之内的因素,故此无法作为开发商推卸责任之正当理由。在环保政策影响下,项目进度延误,造成楼盘未能如期交付的情况下,开发商仍须依照合约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补偿金。关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首先需要仔细查阅购房协议中是否存在对于延期交付违约补偿金的明确约定。若已作出约定,便应依据契约内容进行支付;反之,如购房协议中并无此类条款,则需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七条规定执行。该条款指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约定时,可参照以下标准予以确定:即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