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不知情且无准备之机,强行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举动可能会被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则是指犯罪分子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采用公开夺取他人财物的方式,并且数额达到巨大或者情节更为恶劣情形下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行为的显著特点在于其发生的突然性以及手段的暴力性,然而,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受害者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