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启动取保候审程序。比如,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或是可能被处以相对轻微的刑罚,且没有逃跑、妨碍司法公正等社会危害倾向的可能性,那么他们就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由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