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抢劫罪主观抢劫客观盗窃怎么判

抢劫罪主观抢劫客观盗窃怎么判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乃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当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掠夺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形,即所谓“主观抢劫客观盗窃”,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原本试图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最终转化为了盗窃行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国司法机关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并依据实际构成的罪名予以定罪处罚。举例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最初确实怀有抢劫之意,然而在面对受害者的抵抗时无法施展暴力或威胁,最终仅以秘密方式获取了财物,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定犯下盗窃罪。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性质及量刑作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新修订:2024-07-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