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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不予立案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不予立案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7-28 16:45:11 已帮助2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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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不予立案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尽管强奸案件都将接受立案调查,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例外。无法立案的情况主要包括报案内容并非法定的犯罪行为,或者由于缺乏充分证据,无法证实确实存在犯罪事实。然而,这并不代表对于所有暂时无法确定的案件都会采取不予立案处理方式,相反,这些案件将会被进一步深入调查和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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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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