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讨合法债务的过程中,当事人不存在构成敲诈勒索罪之举。所谓敲诈勒索罪,其主要特征为以非法占有所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或恐吓行为,从而强迫对方支付财务。然而,若债权人采取的行动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范畴,例如采用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并且涉案金额庞大或者情节严重恶劣时,才有可能涉嫌此罪行。但是,正常的债务催收行为,即便在力度上较为强烈,只要不包含任何违法的内容,便不能称之为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