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非必然代表着将被判处刑法之责,仅仅为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对于犯罪嫌疑者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监管措施。至于最终是否将面临法律制裁,则须根据案件实际状况以及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来判定。在我国,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日,然而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需要就嫌疑人是否应予逮捕或者释放做出决策。若公安机关认定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且确凿充分,将启动后续的起诉与审判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