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严格遵循他们在购房合约中的职责和使命,从而导致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作为购买房产的一方,有权力按照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中明确列明的条款,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求应有的赔偿或者补偿。对于违约的责任方,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债务追偿或者弥补损失:
第一种是责令违约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种是要求对方采取必要而适当的救济措施,降低或完全消除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进一步损害;
第三种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这是根据合同预先设定的金额或比例,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实施经济制裁;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尝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这些损失必须与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关联并且可以量化计算;
最后,我们还可以依据定金罚则,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时为了确保合同顺利执行而缴纳的一笔固定金额,如果违约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就需要按照约定的倍数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