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才能顺利实现。在某些情况下,如因卖方的自身原因无法与买方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此时买方便有权请求返还定金。同样地,如果不是买卖双方的原因而导致最终无法达成购房合同,那么仍然应该按照约定予以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